童樂居兩人認罪 一自薦替控方作證 受害3幼童一至兩歲 遭掌摑打頭搖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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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罪兩人為李佩貞(32歲)及張惠燕(30歲),兩人自2021年8月起在童樂居任職幼兒工作員。昨一併提訊的另外6名被告(見表),除陳靄盈否認控罪,審訊排期於2023年1月18日進行。其餘5人李慧雯、謝綉蔚、周翠英、傅悅朗及劉露琪暫毋須答辯,部分人被加控,將於9月16日答辯。

另6被告一併提訊 一人否認控罪

針對李佩貞的案情指,去年12月12日下午6時許,李佩貞與兩歲女童H及另外兩名幼兒在活動室,H欲取走李的物件遭打手,H以相同方式還手,李佩貞繼而掌摑H。不久,H躺在軟墊上擺動雙腿,李佩貞見狀大力打其腿,H當場哭泣,李佩貞未有理會,再兩度掌摑H,並搖晃H。

因辯方稱李願意錄取「無損權益的陳述」,黃官決定求情及判刑將押後9月29日再處理。

至於張惠燕承認兩罪,涉及兩名1歲男童K及AH。案情指,去年11月29日早上,包括K在內的12名幼兒各自在嬰兒牀上,其間K站起將一張被扔落地,張惠燕見狀用手打K的頭,致他跌倒牀上,張惠燕拾被之際K再站起,又遭張惠燕大力掌摑跌倒。

第二次襲擊發生於12月5日,當時3樓睡房內包括AH在內8名幼兒,AH在牀上將玩具高舉過頭,張惠燕行近AH大力搶走玩具,推AH的頭撞向牀,又兩度掌摑臉部。

辯方求情指出,張惠燕考獲幼教文憑後,因熱愛照顧幼兒工作,繼續進修,考獲教育大學的幼兒學位資格,去年起在童樂居工作,因本案被辭退,相信日後亦無可能再從事相關工作。

兩度施襲 推一歲童頭撼牀

被告求情憶「與幼兒相處快樂時光」

辯方稱,張惠燕事後十分自責,尤其憶起過往與幼兒相處的快樂時光,令她深切反省。辯方稱「本案不幸中之大幸,兩名男童都無受傷」,冀法庭先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,黃官明言片段及案情均顯示案情相當嚴重,只會索取背景報告。

【案件編號:KCCC 88、285、350、597、649、1883-1888/22】

新闻来源:明报